辽源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八条有效新建、扩建城市道路时应当选择适宜的树种种植行道树。城市室外公共停车场、停车位具备绿化条件的,应当配置庇荫乔木、铺设植草地坪。地方法规 ·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