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第五章 园林绿化和环境保护第四十七条有效县城集中治丧区办理丧事应当在殡仪馆进行,居民死亡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一般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殡仪服务单位接运遗体。集中治丧区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划定。县城规划区及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集镇,送殡沿途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电子炮等。殡仪馆在0时至8时,应当停止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的治丧活动。地方法规 ·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