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第四章 市政设施和交通管理第三十四条有效窨井盖管理者应当建立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巡查,保持窨井盖完好,并接受自治县城镇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井盖丢失、损坏、移位、震响等情况的,应当立即补装、维修或者更换。地方法规 ·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