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城镇主次干道及商业步行街广告牌、门头牌匾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保持整洁、美观、安全;空调外机安装应当符合安全规范和设计要求,采取隔音降噪措施,不得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

地方法规 ·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