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医药发展条例/第三章 人才培养和民族医药研究第二十三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支持发展民族医药师承教育,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服务,扩大师带徒的范围和数量。对长期服务基层的民族医医师,放宽职称晋升条件,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等方面向承担带徒任务的民族医医师适当倾斜。地方法规 ·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