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医药发展条例/第二章 民族医药服务与管理第十七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民族医药文化宣传活动,宣传普及民族医药健康养生知识和方法。每年的端午节为自治县民族医药宣传日。民族医药有关单位和协会等应当开展民族医药科普、义诊和宣传活动。地方法规 ·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