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推动建立本市医疗机构伦理委员会协作审查机制,开展多中心临床研究、临床试验协作伦理审查,探索对多中心临床研究、临床试验实行伦理审查结果互认。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