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基因和细胞产业促进条例/第七章 促进和保障第四十四条有效市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药品监管等部门应当将基因和细胞产业发展纳入相关规划,加强对基因和细胞技术领域和产业发展趋势的研究分析,完善产业政策、项目支持、资金扶持、创新激励、人才引进等方面政策,并采取措施推动落实。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