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基因和细胞产业促进条例/第六章 科学性审查和伦理审查第四十二条有效医疗机构成立的机构学术委员会应当对本机构申报的基因和细胞临床研究、临床试验项目备案材料进行科学性审查。医疗机构成立的机构伦理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基因和细胞临床研究、临床试验项目进行独立伦理审查。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