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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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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第五条

有效

根据代表议案和有关机关依据本规定第八条规定提出的报告,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与其相关的重大事项。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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