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树立文明社会新风尚。

地方法规 ·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