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财政金融第三十七条有效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金融机构对自治县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在开发资源,发展各种经济方面的合理资金需要,应当给予重点扶持。地方法规 ·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5月1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