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第三十二条有效自治县实行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的商品流通体制。自治县利用上级国家机关给予的优惠政策,发展民族贸易。自治县充分利用上级国家机关给予的对外贸易自主权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多渠道、多种形式地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地方法规 ·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5月1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