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自治县充分利用民族风情、自然生态、人文景观等旅游资源,积极发展旅游业,并享受国家旅游产业建设优惠政策的照顾。对自治县境内旅游资源实行统一管理,科学规划,依法保护,合理开发,永续利用。

地方法规 ·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