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第二十六条有效自治县依法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水资源。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推进流域综合治理,提高水旱灾害防治能力。加强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地方法规 ·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5月1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