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第二十七条有效自治县鼓励集体和个人发展生态畜牧水产业;加强动物疫病防治体系建设,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法规 ·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5月1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