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自治县坚持对外开放,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调整经济结构,引进资金、人才和技术,加速自治县的经济建设。

自治县坚持公有制与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方针,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地方法规 ·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