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设计和建设第九条有效老旧城区海绵城市建设应当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加强区域整体治理,提高雨水自然积存和蓄滞能力,减少河流污染。地方法规 ·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