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组织建立海绵城市建设专家库,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开展海绵城市技术规则制定、相关技术研究指导、行业交流培训以及有关技术评审、论证等工作。

地方法规 ·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