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海绵城市设施的运营检查和考核制度,监督运营维护主体对海绵城市设施进行日常维护。

地方法规 ·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