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苗王城景区范围内现有的集中连片茶山区域由自治县人民政府依法划定为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设立保护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并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建设。

地方法规 ·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