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和妇女联合会,组织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队伍,依托有条件的学校、科研院所或者互联网平台等,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养,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