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本市推进“互联网+普法”,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智慧普法建设,利用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