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三章 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第十六条已修改审查与本委员会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向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提出审查意见。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0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