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第三十三条有效自治县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协同推进节能减污降碳,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地方法规 ·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