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自治县依法加强土地资源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科学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制止非法占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自治县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禁止非法勘探、开采、经营矿产资源。

地方法规 ·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