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城镇内的建设施工现场,应当围挡作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不得堆放在围护设施外;停工场地应当及时整理并做必要覆盖;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装运建筑渣土的车辆,应当到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申办《建筑渣土准运证》。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应按指定的路线、时间行驶,采取密封、覆盖等有效措施,防止渣土、沙石等沿途泄露、遗撒。地方法规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7月4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