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政设施管理工作应当贯彻加强维护、积极改善、逐步提高的方针,保持市政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和正常运转。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6年5月30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