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十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依法制定海绵城市建设、运营、维护的标准规范和技术导则。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应当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要求。地方法规 · 开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