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五章 接受辞职、撤职和批准罢免职务第三十二条有效常务委员会根据省长的提请,决定撤销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委员会主任等的职务。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26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