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省人民政府、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立法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26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