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防震减灾规定第二条有效防震减灾工作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逐步提高防御地震、火山灾害的能力。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