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经营规范第二十八条有效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维护好农贸市场车辆停放管理秩序。消费者、场内经营者以及其他人员进入农贸市场,应当在指定区域停放车辆,并自觉遵守农贸市场管理规定。车辆临时进入农贸市场装卸货物的,应当服从农贸市场开办者的管理,并在指定的时间和区域进行装卸,避免市场通道拥堵。地方法规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