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乘客无票或者持无效票乘车的,由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按照线网最高票价补收票款;冒用他人乘车证件乘车的,除补收票款外,由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处以线网最高票价三倍的罚款;持伪造、变造证件乘车的,补收票款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