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四章 运营和服务第三十四条有效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区域内设置广告设施或者商业网点,应当符合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规划布局和消防要求,不得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广告设施、商业网点的安全检查。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