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芦笙和斗马文化保护条例/第四章 开发和利用第三十条有效开发利用芦笙和斗马文化资源,应当坚持守正创新,树立文明新风,摒弃陈规陋习,保持原有文化生态资源和文化风貌,不得歪曲、贬损、滥用。地方法规 ·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