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文明倡导行为第十二条有效倡导无偿献血。保障和维护献血者合法权益,强化对献血者的激励。地方法规 ·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2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