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载人载物的,由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