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城区停车管理条例/第三章 停车设施管理与停车行为规范第二十六条有效鼓励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办公场所的停车设施在非工作时间向社会开放。鼓励住宅小区在满足本小区居民停车需求的情况下,将小区停车设施开放共享。鼓励个人将有权使用的停车泊位错时共享。地方法规 · 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