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经营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