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第十二条有效办理单位应当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通过走访、接待代表来访等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