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八章 报批、备案和公布第四十四条有效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决议、决定、人事任免事项等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在《日喀则日报》、日喀则人大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布,并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地方法规 · 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