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绿色发展第三十四条有效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生态补偿资金专项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