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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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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绿色发展

第三十三条

有效

因水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影响当地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用水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依法给予赔偿。

地方法规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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