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条例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地方特色食品的文化传承、生产经营、产业发展及相关监督管理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地方特色食品,是指反映本市饮食文化传统,使用本地传统制作技艺制作,具有一定美誉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被编入地方特色食品名录的食品。

地方法规 · 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