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全民健身促进条例/第三章 全民健身活动第二十一条有效体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文化、民族宗教事务等部门组织发掘、整理、保护、推广和创新龙舟、南拳等具有本地特色的民族、民间、民俗传统体育健身项目。支持本地优秀民族、民间、民俗传统体育健身项目依法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本市少数民族聚居地方的人民政府应当推广普及以民族传统体育健身项目为重要内容的全民健身活动,定期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选拔、培养少数民族体育项目人才。地方法规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