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建设低层农村住房,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者不具备相应技能的乡村建设工匠施工的,由区、县(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