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监督司法机关工作的规定第九条有效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司法机关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司法机关应当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0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