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监督司法机关工作的规定第六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对司法机关开展执法检查,可以通过实地考察、随机抽查、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网络调查、问卷调查、抽样调查、设立专线电话、查阅有关资料等途径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0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