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监督司法机关工作的规定第十六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可以组织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加司法开放日等活动。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0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